统筹推进碳排放“双控”体系建设
《中国电业与能源》:对于未来能源发展方向,碳排放“双控”需要在哪些方面特别注意?
王志轩:第一,从总体看,“1+N”政策体系中提出的原则是“节约优先”,这是因为节约具有综合效益,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但是节约也有限度,且节约优先,并不是完全针对“消费”环节,也包括了“生产”环节。从可操作性以及降碳的特性看,我国能源领域二氧化碳排放约占全部二氧化碳排放量的88%,电力排放占能源领域排放约40%,钢铁、建材、石化、有色合计占能源领域约23%,工业过程占13%。所以对这些领域的碳排放进行控制是降碳的根本,应加快制定相关碳排放强度控制限额。
第二,在推进碳排放“双控”体系建设过程中,要避免层层分解。应当通过规划体系与技术标准体系这两个有效手段来落实减碳制度的建立,不要搞总量或者措施“一刀切”。如果生产各环节都能够按现有标准体系来落实减碳,整体的降碳目标将更有效率。例如燃煤发电企业做到高效率安全稳定运行,在这样的前提下可通过提高效率、改善燃料结构、增加可再生能源比重等多种方式降低碳排放强度。
第三个方面是发挥政府作用,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和协调性。通过市场机制减碳是长期战略,也需要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我国从碳达峰到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时间很紧迫,这就需要政府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在规划、政策制定等方面。政策的稳定性和灵活性要统筹考虑。技术发展很快,社会中的矛盾较复杂,政策可以适时调整。要进行“关系型”规划,即电力、石油、煤炭、天然气等一并考虑,不能各搞各的规划,保持各种能源发展之间的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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