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碳市场”的同时要做好三个市场的衔接
“控碳”关键在于构建“
碳价”与“碳成本”的传导机制#e#
既然目前的“碳价”偏低,那能不能将“碳价”与碳中和服务产业成本直接挂钩,实现物理定价呢?
林伯强认为,目前还无法核算碳中和产业的成本,也就无法对“碳”进行物理定价。正如前文提到的那样,碳中和产业覆盖的范围太广,至今业界无法给出明晰的定义,当然也就无法确定碳中和产业的范围,又何谈对之进行成本核算与定价。
碳中和产业不像能源环保产业那样集中度高、产业链清晰、成本容易核算,所以核定能源环保产业的成本相对容易,而核定碳中和产业的成本几乎不可能。因此,给碳进行物理定价也基本停留在理论层面。
“从机制上来说,国内外通用的碳定价方式主要有碳交易、
碳税两种。碳定价需要根据各经济体的排放特征、产业发展以及国际协定等多方面因素来定,最终目标都是引导减少碳排放。”马莉认为,碳定价需要考虑保障电力供应和承接其他行业减排任务,单纯从物理定价出发考虑,可能难以兼顾多方面因素。
“开展碳交易的两个目标,一是增加化石能源成本,二是提升清洁能源的竞争力。”林伯强建议,目前最重要的是将“碳价”加到电价当中去,疏导给终端用户。然而,当前碳交易所产生的“碳成本”和“碳价”,并没有影响到电力终端消费者。
事实也正是如此,煤电市场化交易价格以“炭”为锚,而不是以“碳”为锚,设置煤电市场化交易价格上下浮动范围的参考因素也并不包括“碳成本”。
“所以碳交易市场的另外一边还是电力价格改革,只有把‘碳成本’反映到电价里头去,最终才能真正影响产业结构调整、低碳消费、循环经济发展等等。”林伯强表示,“碳市场”产生的“碳成本”和“碳价”,还需要通过电力市场传导给终端消费者,这样才能够真正发挥“控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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