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碳排放核算体系不完善,国家碳排放核算结果权威性不强
一是由于当前的国家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没有用于年度核算,这导致国外机构使用简化方法连续核算的我国碳排放年度结果反而成为国内外广泛引用的“权威数据”,削弱了我国的话语权。二是省级层面虽在“十二五”时期陆续建立了符合各自省情的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但除曾服务于“十三五”规划的碳强度目标设定外,普遍没有规范化的定期运行与完善制度,也没有建立检验是否与国家数据保持一致的机制,无法有效验证和支持国家层面的核算结果。三是国内不同权威机构向国家上报结果存在12%—19%的差异⑦,显著超出国际上通常的±5%误差范围,由此引起的争议反映出国家碳排放核算结果的权威性亟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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