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贵洲:『碳缘政治』视角下“双碳”博弈与应对

文章来源:石油Link刘贵洲 蒋庆哲 窦2023-03-30 11:29

中国如何应对“碳缘政治”

 
履行“双碳”义务,兑现“双碳”承诺,必须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落实。然而,履行承诺不意味着一切随着西方的调子起舞,不意味着不认真算账。恰恰相反,我们应认真分析,直面并破解西方主导的“碳缘政治”。
 
1 缩小与西方发达国家在新能源产业间的差距
 
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一是能源消费结构中低碳能源消费比例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煤炭等高碳能源消费占比和能耗强度均过高;二是碳排放体量大,中国2020年碳排放量达到110亿吨,占全球的近1/3,碳排放总量、人均排放量和碳排放强度均过高,碳减排任务十分艰巨;三是无法像西方国家那样在2050年前达成碳中和,需要有一定的后延时间;四是氢能利用等部分核心新能源技术仍落后于发达国家。
 
中国也拥有一定的优势。一方面,中国新能源发展已初具规模,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1》,中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已经达到15.7%,虽然不及发达国家,但绝对量远远高于其他各国,多数种类居全球第一。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已经超过6万亿千瓦/年;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2021年中国新能源车销量近500万台,占全球销量937万台的53%;氢能的配套发展起步较快;储能电池发展快,宁德时代公司的电池已占据全球市场份额的37%。另一方面,新能源技术进步较快,光伏发电、风电、特高压输电、核聚变等技术已经获得全球领先地位。中国要大力发挥自身优势,尽快补齐短板,借力使力推动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开展能源科技攻坚。
 
推进“双碳”,首先意味着煤炭等高碳能源产业适时、适量渐次退出,代之而起的新能源产业有太阳能、风能、氢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核能等,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伴生资源、稀有金属等产业也将蓬勃兴起。
 
1.1 大力发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产业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称,如果没有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就很难完成碳减排目标,到2050年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将贡献全球碳减排量的13%——即按目前碳排放水平,要实现碳中和,全球每年需要封存68.1亿吨二氧化碳,中国每年需要封存14.3亿吨二氧化碳,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产业发展空间无限。全球已有65个商业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其中27个在商业运营、2个暂停、2个在建、13个待完成最终投资决定、21个处于早期论证阶段,每年永久封存4000万吨二氧化碳;有34个试点和示范项目和8个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测试中心。拟建和在建的商业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有两大进展:一是美国二氧化碳封存枢纽和集群——美国建立了堪萨斯和内布拉斯加综合封存中心、CarbonSAFE(碳封存保障设施企业)等二氧化碳封存枢纽,在国内共享封存设施,通过规模经济效应大大降低二氧化碳封存单位成本,以商业协同效应降低投资风险。这些枢纽和集群可兼顾到多数碳排放大户,可为大多数新增商业设施所使用。二是英国亨伯零碳集群项目——英国伦敦的亨伯工业集群作为英国最大的工业集群,正在通过使用氢能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建设成为英国第一个净零碳排放产业集群。中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产业也已起步,例如中国石油集团新疆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测试中心是全球8大中心之一,新疆油田和吉林油田等已建成30万吨/年以上规模的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大庆油田和中国石化胜利油田100万吨/年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已经启动,正全力建设。
 
1.2 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作为实现“双碳”的辅助工具之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简称碳市场)对于实现碳中和将起较大促进作用,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可以实现碳价格,辅助碳平衡,筹集资金,促进碳中和。碳市场是前景较好的新兴服务产业。目前全球碳交易市场尚不完善,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已在运行的市场,包括1个超国家机构——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其运行所在国家包括27个欧盟成员国以及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8个国家(中国、德国、哈萨克斯坦、墨西哥、新西兰、韩国、瑞士和英国)和24个一级行政区,其司法管辖区占全球GDP的54%,覆盖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16%,覆盖区域人口占全球近1/3。第二类为正在建设中的碳市场,拥有明确授权或正在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哥伦比亚、乌克兰、黑山、越南、印度尼西亚和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俄罗斯萨哈林岛。第三类为对建立碳市场感兴趣,正在调研准备过程中的国家和地区,包括巴西、智利、芬兰、土耳其、巴基斯坦、泰国、菲律宾、日本和美国的华盛顿州等。全球碳市场已通过拍卖配额为促进碳中和筹集资金1000亿美元以上。中国在进行8省市试点的基础上,于2021年初启动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国碳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交易不够活跃,交易价格较低,交易量和交易额有限,2021年第一个履约周期累计成交量仅为1.4亿吨,累计成交额58亿元。
 
1.3 发展稀有金属采掘和冶炼加工产业
 
碳中和将大幅推高对铝、铜、锌、镍等稀有金属的需求。据伍德麦肯兹测算,在基础情境下实现能源转换,铝、铜、锌、镍和铅的年需求量将分别增加1500万吨、1100万吨、480万吨、230万吨和620万吨;在加速实现碳中和、气温上升控制在2℃情境下,对铝、铜、锌、镍的年需求量需进一步增加680万吨、360万吨、80万吨和100万吨。碳中和还将抬高稀有金属的成本和价格。据测算,到2025年,1.5℃温升情境下铝、钢、镍等金属成本和价格将分别升高118%、54%和34%[8]。届时这些金属的采掘和冶炼加工产业将得到大发展,部分稀有金属甚至可能出现全球性短缺。
 
1.4 大力发展能源科技
 
“双碳”目标下,十大科技方向值得关注和深入研究,包括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网的智能电网技术、长周期大容量的储能技术、安全高效的核能技术、推动道路交通降碳的先进电池技术、实现船用燃料替代的关键技术、实现工业深度脱碳的原料替代技术、工业高品位热源替代技术、低碳高效且因地制宜的供暖技术、系统性节能提高能效技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负碳排放技术。传统化石能源的煤炭地下气化和页岩油原位转化技术也需要格外关注。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储能技术和“人造太阳”技术。储能技术如果获得突破性进步,新能源的利用将呈几何级数增长。中国“人造太阳”技术已经领先于世界,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离子物理研究所已成功实现可重复的1.2亿℃101秒、1.6亿℃20秒和7000万℃1056秒等离子体运行;成都可控核聚变研究装置中国环流器二号M(HL-2M)核聚变已将内部温度升高到2亿℃,相当于太阳中心温度的13倍。但该项技术距离实际利用的路还比较长。一旦技术可控制和利用,仅一两个“人造太阳”就足够全人类所用,而且所需原料氘在海水中大量存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做好上述工作,扬长补短,中国与西方的差距将一步步缩小,从各方面迎头赶上西方不是高不可攀的任务。一旦赶上,西方在中国面前的“碳缘政治”优势和成本经济优势自然不攻自破。
 
2 继续推进天然气管道建设,保证能源安全
 
在通往“双碳”目标的路上,作为清洁能源的天然气始终是各国追捧的宠儿。尽管中俄之间、中国与中亚之间已修建输送能力达930亿立方米/年的天然气管道,也在规划建设近1000亿立方米/年的管道,但与中国承受的碳减排压力相比,与俄罗斯、土库曼斯坦所拥有天然气资源的丰富程度和寻求出口市场的迫切程度相比,都还有巨大的潜力可以挖掘。因此既应加快建设规划中的管道,也应启动论证既有管道的增输量建设和新管道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再增加500亿立方米/年左右的天然气管道输送能力。
 
在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天然气管道建设也是携手“碳缘政治”中第三类国家共同完成碳中和承诺任务、共同应对西方“碳缘政治”的途径。解决好俄罗斯和中亚等资源国的能源新去向,也是为全球迈向碳中和扫除障碍。
 
此外,实现“双碳”目标始终存在一个前提——能源安全。能源安全是实施“双碳”目标的前提,前者受到威胁,后者就很难一帆风顺,当前乌克兰危机下欧洲所面临的窘境足以充分说明问题——欧洲大量重启煤电和核电,喧嚣一时的全球碳中和议题忽然销声匿迹。
 
2060年实现碳中和后,中国对石油和天然气的年需求量分别约为2亿吨和5000亿立方米,以国内1.5亿~2亿吨的原油年产量加上现有中俄、中哈、中缅原油管道7000万吨的年输送能力,足以保证石油消费,可基本消除对海上运输的依赖;以国内3500亿~400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年产量加上增建后的中俄、中亚、中缅2000亿~2500亿立方米天然气管道年输送能力,以及北极数个LNG项目年份额气140亿~200亿立方米,足以保证天然气消费,可基本消除对东南海上运输的依赖。这在一定程度上可算是“能源独立”,至少可破解“马六甲困局”,消除对海运安全的担忧,亦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中国能源安全基本盘,辅之以一定的能源消费有序管理,基本可应对外部封锁与讹诈。
 
3 把控“双碳”推进节奏,争取自身正当权益
 
实施“双碳”必须要大力发展新能源,改善能源结构,推动能源转型。国家规划已经明确,到2025、2030、206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要分别达到20%、25%和80%。这意味着化石能源消费量将呈加速度急剧下降,能源结构将进行重大调整,要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氢能、核能、生物质能、地热等新能源和传统水力电能,大力发展天然气。到2030年碳达峰时,中国太阳能和风能装机容量要达到12万亿千瓦/年,天然气消费量要达到5500亿立方米/年。到2060年碳中和时,中国天然气仍将维持较高消费水平,为此要加快国内天然气开发,加快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规模化开发;促进石油消费尽快达峰,之后逐渐减少,到2060年碳中和时,石油消费量应维持在2亿吨/年左右;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严控煤电装机规模,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在发展新能源强力减少碳排放的同时,还需要发展负碳技术和产业,大力发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和森林碳汇。
 
从中国“双碳”承诺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双碳”推进节奏。全国各行各业同样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安排碳减排进展,切忌一窝蜂、一阵风,更忌盲目跟风、紧跟西方的调门跑。为此中央专文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要求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防止过度反应,确保安全降碳。能源的饭碗要端在自己手里,减碳的节奏同样要握在自己手中。
 
在不折不扣完成“双碳”目标的前提下,碳减排能晚些减就没有必要抢着早减,因为碳减排需要高昂的成本,要付出不小的代价;能在与西方的斗争中争取到一些缓和,就不要画地为牢、严格执行西方的要求;能在低付出领域减,就不要在高付出领域减;能在付出的同时也能有相当收益的领域减,就不要在只付出无回报的领域减,不要选择只付出无回报的碳减排方式。这便是碳减排的节奏。
 
与此同时,对于西方国家对中国的苛刻要求、对其筑起的碳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我们要敢于斗争和善于斗争。在全球迈向碳中和的征程中,不同类型的国家所履行的义务、达成“双碳”目标的时间点理应不同,公平原则理应得到切实体现,碳关税理应对发展中国家有相应照顾性安排,这一切不进行斗争是不可能自动实现的。在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上,各方提出的7个方案(IPCC方案、G8方案、UNDP方案、OECD方案、Garnaut方案、CCPSM方案和Srensen方案)没有一个对发展中国家给予了恰当的照顾,没有一个对公平原则体现到位。
 
西方发达工业国的碳排放已经进行了数百年,如今轮到发展中国家求发展的时候,忽然提出降低碳排放量;西方发达国家能源消费已经趋于清洁化、易于实现碳中和了,却拉着消费高碳能源为主、多是“吃粗粮”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一道只能“吃细粮”;西方发达国家花费上百年才可能实现的碳中和,却强制要求广大发展中国家一道在短短三四十年里实现。这些都显然有失公平,这些“细账”必须在西方国家面前算清楚。首先让西方世界背负道义责任,其次让西方世界承担更大、更多义务,为此需要与西方发达国家作长期艰苦的斗争。
 
欧盟即将推出碳关税,正在推行绿色认证和绿色标识。可以预期,美国等其他发达国家也将紧随。如何破解这一严重损害发展中国家出口贸易、有损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新的“碳缘政治”安排,还需进行深入研究,以无可辩驳的数据与西方发达国家开展斗争,维护和争取自身正当权益。
 
中国作为“碳缘政治”中第二类国家的代表,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和权力,也要为世界上占多数的第二类国家、为广大第三世界国家仗义执言,与它们一道共同维护和争取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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