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碳定价体系具有更高的减排激励作用
混合碳定价体系将比单纯的碳交易市场具有更高的减排激励作用。假设市场有两个公司,一个
新能源发电公司和一个煤电公司,每年分别排放1吨和1000吨二氧化碳。碳税税率10元/吨,核证减排量的价格为5元/吨。对于
新能源发电企业,在税收实施之前,它们没有支付任何碳税。一旦实施碳税,它们每年要缴纳10元的碳税。在传统的税收制度下,如果减排的边际成本低于10元,新能源企业会通过技术手段降低这1吨的碳排放。然而,根据混合碳定价体系的制度,它们还可以因为减少二氧化碳而获得核证减排量。因此,只要成本低于15元(10元碳税+5元减排量带来的收益),它们就有意愿降低自己的碳排放。
对于煤电发电厂来说,它们最初的碳税负担是0元,一旦实施混合碳定价策略,这一碳定价带来的负担将增加到10000元。根据传统的碳税,如果减排的边际成本低于10元/吨,它们将进行减排工作。然而,根据混合碳定价制度,每吨减排将净赚15元,因此它们将进一步减少碳排放。因此,无论是对清洁型企业还是对污染密集型企业,它们的净边际成本是相同的(15元/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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