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代: 对接碳中和目标
v3依然以降低气候风险和捕捉气候机遇为目标,但它和先前世代的最大差异在于,指数组合的脱碳轨迹必须符合«巴黎协定»的1.5摄氏度温控目标。相较之下,v1+v2不受«巴黎协定»的限制。在此,1.5度温控目标可转化成对v3指数组合脱碳轨迹的约束,譬如欧盟«气候基准条例»对这类指数在年度脱碳率、十年脱碳率、纳入高度应对气候变化行业等方面的限制。
为了将资金导入低碳和有气候防御性的经济体,«欧盟基准条例»指定了两个气候基准。当投资组合中的资产完全符合«巴黎协定»的1.5度温控目标时,则适用巴黎协定基准(Paris-aligned benchmark, PAB)。当投资组合中的资产符合脱碳策略时,则适用气候转型基准(climate transition benchmark, CTB)。两类指数的区别在于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性,而欧盟技术
专家团对两类指数给出最低编制要求。
更具体地,任何PAB及CTB基准都必须达到以下四点基本要求。第一,相较于母指数或投资备选池,气候基准必须明显降低其整体碳排放强度:未来四年两个基准都必须逐渐纳入高度应对气候变化板块的范围3碳排放、未来十年CTB的相对脱碳率必须达到30%、PAB必须达到50%。第二,两个基准都必须在高度应对气候行业有重大敞口,而其敞口至少必须相当于母指数或投资备选池的敞口。第三,两个基准都必须每年降低其碳排放强度,最低脱碳率必须配合关连1.5摄氏度的全球脱碳轨迹。第四,两个基准各有其必须排除的行业和活动,包括争议性武器、违反全球公约,以及来自化石燃料相关活动的收入占比等。
依据欧盟规定,凡是欧盟属下或在欧盟运营的指数公司,都必须提供这两个气候基准。因此,明晟的v3包括PAB、CTB,以及其他标准更高的指数。v3需要的数据自然更多,包括能评估企业脱碳轨迹、情景符合性等方面的数据,以表明与1.5度温控目标的符合性。在此,明晟以更全面方式来评估企业的气候风险,除了上面的低碳转型计分模型外,又加上评估企业物理风险的气候在险价值模型(Climate VaR)。另外,明晟利用企业碳减排目标设定的相关数据来量化评估其脱碳轨迹的拟合度,通过一个倾斜方程式的重复算法模型,得出各成份股的权重,进而通过调权来确保v3指数在脱碳率、行业配置等方面都能达成目标。
由以上分析可知,气候指数从v1演进到v3,所需数据日益增多。首先,v1指数需要能评估企业气候风险的数据,包括企业范围1、2及3的碳排放、化石燃料储量等。v2指数需要绿色企业的数据,这包括界定绿色产业领域、识别企业的绿色活动及项目、捕捉企业的绿色营业收入及比重等。v1+v2指数除了以上数据外,还需要前瞻性数据,包括企业的碳减排目标、战略规划、绿色资本支出、绿色运营支出、治理结构和政策、项目和方案、绩效指标等,从而评估企业的转型风险管理能力。v3指数更进一步,需要能评估企业脱碳轨迹及情景符合性的数据,以理解其未来的脱碳路径是否符合1.5摄氏度的温控目标。值得一提的是,评估企业脱碳轨迹拟合度的方法学难度高,目前市场仍欠缺普遍认同的方法,而各指数公司都有特定的外部配合方案,如富时采用转型路径倡议(Transition Pathway Initiative, TPI),标普采用科学碳目标倡议(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SBTi)等。
披露方面,PAB及CTB必须达到欧盟«气候基准条例»的最低要求,包括说明如何将ESG因素纳入投资流程、高度应对气候变化行业的配置比例、投资组合对接巴黎协定增温目标的情况(碳排放范围、平均碳强度、平均化石燃料敞口、脱碳轨迹、情景分析等)。有些以v3指数制成的公募基金或ETF还会特别发布气候评估报告,将
碳指标、气候情景拟合度、转型风险分析、物理风险分析等汇整后披露,供投资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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