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数据的缺失和披露标准的不统一,制约了气候风险的评估
首先,数据缺失成为制约气候风险评估的关键。即便国家层面的气候数据具有一定可获得性,但针对特定行业或企业的金融风险测试,需要部门和企业层面的详细信息。这种微观层面的数据收集近年来才开展,企业的重视程度仍显不足。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数据显示,截至 2019 年 9 月,支持 TCFD 信息披露的企业或机构数量仅 898 个,企业披露的信息总体上保持较低水平。其次,气候风险的信息披露过程存在不协调和不统一的问题。一方面,主流的气候信息披露框架缺乏可比性。目前,除 TCFD 外,权威的报告还包括可持续
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其中,TCFD 的信息包括公司治理、战略、风险管理以及业绩指标和目标等方面,主要以定性问题的形式采集信息;SASB 和 GRI 则设计了不同的指标体系,SASB 针对每个行业提出了 2〜10 个可持续指标,GRI 使用的气候绩效指标超过 80 个。另一方面,即使在同一个报告标准下,由于披露均是自愿性的,不同企业披露的信息也不一致,对决策可能没有帮助(TCFD,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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