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分工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建立省政府统一领导、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如下: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争取环保部的支持将我省纳入国家试点;组织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排污权分配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组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确定试点排污单位名单,组织各级环保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范围开展对试点排污单位排污权的核定、有偿分配、二级市场交易及排污行为的监管等工作。
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管理办法,争取财政部的支持将我省纳入国家试点,为试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省发展改革委:参与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建立工作,在经济政策、项目安排、项目资金等方面为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环境保护厅等有关部门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调控管理机制,构建反映环境资源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权价格体系。根据交易成本等因素研究制定交易收费标准。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省法制办:负责协助制定和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相关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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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建立全省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起草排污权交易规则、交易流程等规范性文件,在省环境保护厅的指导下建立登记结算系统并组织开展二级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