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我省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完善环境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环境管理从主要利用行政手段向综合利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为全省全面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积累经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三、基本原则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一)统筹兼顾,先行先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环境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涉及面广,制度设计和具体实施均要统筹兼顾。省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总体框架和基本政策,建立统一的市场交易平台。排污权的核定、分配、收费、交易管理等由省、市、县(市、区)环保部门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分级组织实施。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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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老区别,分类推进。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指标的获取逐步由无偿分配向有偿使用过渡,试点期间重新核定排污指标,暂不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交易时应补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新建、改建、扩建等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应通过市场购买、政府出售等方式有偿获取排污权。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试点工作要兼顾公平与效率,建立公开透明的排污权交易规则,形成规范的排污权交易市场秩序。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有序开展,一级市场由政府主导,二级市场由市场主导,试点期间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实施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四)依法依规,落实责任。试点期间,各有关主体要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要坚持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参加试点的企业不免除其治理污染、缴纳排污费、污染减排的责任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四、试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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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点污染物因子。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在国家确定的“十二五”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中,选择二氧化硫(SO2)和化学需氧量(COD)作为试点的污染物因子。根据试点进展情况,适时将其他污染因子纳入试点范围。
(二)试点范围。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二氧化硫(SO2)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试点,化学需氧量(COD)在限定的流域范围内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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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中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经省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审核同意,可以增加试点污染因子、扩大试点范围和率先对现有排污单位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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