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4-02-05 10:31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在我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反映。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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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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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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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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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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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污染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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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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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以来,我省坚持把污染减排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超额完成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时期,产业结构重型化趋势加深,城镇化进程推进加速,污染物排放的新增量仍然较大,而进一步减排的潜力有限,污染减排工作面临严峻形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环境经济制度的重大创新,通过树立“容量有限、资源有价、使用有偿”的环境资源价值理念,有利于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污染减排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降低污染治理成本;有利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为建立现代产业腾出环境容量,促进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有利于促进环境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有利于创新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各地、各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精心组织,大胆实践,探索建立具有广东特色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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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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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环境容量和污染排放总量控制为前提,以建立充分反映环境资源稀缺程度和经济价值的环境有偿使用制度为核心,以促进污染减排、提高环境资源配置效率为目标,坚持市场机制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改革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分配办法和排污权使用方式,建立排污权一级、。二级市场和交易平台,逐步实现排污权由行政无偿分配转变为通过市场方式有偿取得,推进形成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充分反映污染防治目标要求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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