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耗双控不纳入非化石能源消费,进一步向碳排放双控过渡
《通知》名称虽未提及能耗双控,但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对能耗双控制度作出了调整。《通知》提出:在“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将可再生能源、核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据此核算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指标。
2022年8月、11月,国家发改委先后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区“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及能耗强度考核。《通知》在上述两份文件的基础上,作了三点调整:
(1)用非化石能源替代了可再生能源,也就是将核电等也纳入“豁免”范围;
(2)“豁免”范围从新增扩大为全部;
(3)非化石能源不仅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同时也不纳入能耗强度考核。
简言之,今后能耗双控制度将不纳入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和原料用能。调整后的能耗双控制度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导向进一步明确,考核更加科学,向碳排放双控转变迈了一大步。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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