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证机制应时而出
2016年2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了配额制及绿证交易机制;2017年1月,《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中建议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证制度;2020年10月,《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明确超出补贴范围电量可参与绿证交易。
目前我国的绿证市场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但以“配额制+绿证”的政策体系已经明确并在逐步完善。
可再生能源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以市场价格结算获得电能量收入的同时获得绿证,通过在绿证交易
平台出售绿证获得额外收入(绿证的经济权益完全归属于可再生能源企业),实现可再生能源的电能量价值与绿色环境价值分别定价、分别成交,从而推动整个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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