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易碳家期刊2013-08-07 06:4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精神,促进陕西省城乡建筑模式的转变和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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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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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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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绿色、循环、低碳和全寿命期理念,科学指导城乡建筑绿色发展,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原则,完善政策法规,健全标准体系,创新工作机制,营造市场环境,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改善建筑舒适性,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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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目标。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1新建建筑。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到“十二五”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到“十二五”末,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800万平方米,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住房2万户。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二、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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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管理。从2013年10月1日起,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和棚户区的改造规划中,要将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指标内容纳入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同时,加强与区域能源规划的衔接,优化能源的系统集成利用。建设用地要优先利用城乡废弃地,积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严把城镇建筑规划设计关口,加强设计方案规划审查和施工图审查,严格执行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加强建筑项目施工管理,严格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不得投入使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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