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量交易处于起步的试点探索阶段,各地存在多种交易形式
节能量是指满足同等需要或达到相同目的条件下,所减少的能源消费数量,是一个相对量,通常用实际消耗的能源数量与某一个能源消耗定额的差额表示。以节能量(或能源消费权)为交易标的的市场交易行为就是节能量交易,分为基于能源消费权(能源消费指标)的交易和基于项目的交易。
节能量交易的概念是在2011年《“十二五”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被首次提出的,之后《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和意见》、《2014―2015年
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也都明确提出了建立节能量交易制度。
国家发改委在2013年提出开展节能量交易示范试点工作。2013年2月1日,在
北京实现了首次节能量交易,之后各地开始探索各种形式的交易。目前,安徽、福建、广东、江苏、江西、
北京、上海等地创建了节能量交易市场,其中,以山东、福建、江苏的节能量交易方法最为典型,下表总结了三个重点地区的交易情况:
表1:山东、福建和江苏三个重点地区的节能量交易情况
我国节能量交易市场建设进展缓慢,目前仍处于起步的试点探索阶段,各地存在多种交易形式,没有形成统一的交易机制,市场建设还有很多基础工作要做,几乎没有推出任何基于此的融资工具。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