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冠楠 江苏省苏州市环保局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散乱污”企业是群众身边的污染顽疾。一是企业环境法律意识淡薄。“散乱污”企业多数是家庭作坊式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规模小、工艺差,多为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企业。二是企业分布散乱。“散乱污”企业多分布于农村与城乡接合部,位置较为隐蔽,一般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不在工业聚集区内,地方有限的环境执法力量难以全面覆盖。三是公众监督不够。“散乱污”企业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周边居民深受其害。但碍于人情不便持续举报,或对环境权益、举报等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够,难以形成有效的公众监督态势。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笔者认为,要实现工作成效长期化、不反弹,还需发挥好环保宣教部门的作用,把社会各界充分动员起来,共同对“散乱污”宣战。
将“散乱污”公开曝光。通过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公开“散乱污”企业相关信息。深入镇、村等基本网格单元,将网格内“散乱污”企业以公告、宣传栏等醒目方式公示。鼓励公众进行监督举报,经举报查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加强企业环境法治教育。以乡镇(街道)、村庄(社区)为单位,环保办、村环保监管员适时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负责人开展环境普法教育。可播放警示教育宣传片,由一线执法队员讲述现实案例,提升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感。同时抓好日常宣传教育,向企业发放学习材料,介绍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借鉴安全生产的宣传方式,在企业厂房内张贴环保标语,对出现污染苗头的企业及时约谈、制止。
提升公众环境意识。在现实中,有的居民对身边的环境问题司空见惯、习以为常,对污染的危害缺少必要认识。因此,要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公众宣传普及环保知识,避免使用说教式、灌输式的宣传方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