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环境保护部日前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23个督查组共检查384家企业(单位),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的123个。“散乱污”企业整治,是今年环保工作重点之一。围绕这一问题,本报组织了讨论,现将部分观点予以刊登,以飨读者。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孙贵东:应压实属地政府治理责任
孙贵东 山东省莒南县环保局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解决“散乱污”污染问题的关键是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把所在地政府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保证“散乱污”问题有人管、有人治。
当前,“散乱污”问题之所以在一些地方久治不绝,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落实好属地管理原则,地方政府的监管、治理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散乱污”企业一般对所在地经济有不同程度的贡献,因此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对此采取地方保护措施,比如虚报、瞒报企业数量和治理情况,给企业说情、撑腰,遇有上级检查为其通风报信等。加上“散乱污”企业治理难度较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这类企业的监管和治理往往只做表面文章。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笔者认为,解决“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的关键是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把所在地政府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保证“散乱污”问题有人管、有人治,而且是真管、真治。要建立完善相关监管、协调、配合、治理工作机制及与之相配套的问责、追责机制,对责任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层层压实监管、治理的责任、任务。要加大日常巡查、随机抽查、暗查及暗访的频次,将“散乱污”问题纳入双随机抽查、网格化监管及环保督查工作范畴,一旦发现监管不力、治理要求不落实等问题,及时启动约谈、问责、追责机制,严肃追究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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