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理念下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再认识
(一)ESG内涵与新发展理念的契合
ESG环境议题与“绿色”发展理念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设专章确定了保护生态系统、改善环境质量、加快绿色转型的任务,提出了“碳达峰”“
碳中和”行动目标,支持有条件的重点企业率先达到
碳排放峰值。同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强化企业环境治理责任承担,推进绿色金融发展。ESG理念把握公司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主体和推动社会与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这一身份,将环境因素纳入评价体系构成公司评级的重要指标,展现公司对环境和社会问题的关注及其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的倾向,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要求。同时,ESG评价体系中环境部分所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能源燃料管理、水污染管理、资源可持续利用、气候变化管理等考量指标,正是对“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地践行。ESG环境议题影响公司环境治理行为的改进,与“绿色”发展理念高度契合。
ESG引人我国并在我国制度环境、社会环境、市场环境的影响下逐渐实现创新发展。ESG理念在国外可追溯到“责任投资”,并通过国际组织制定披露标准和评价体系逐渐发展成熟,对投资活动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不断推进环境、社会、公司治理进程,但与部分欧美国家相比,我国ESG发展起步较晚。我国早期出台的与ESG相关的政策法规也主要关注公司环境治理表现。直到2008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使公司、投资者开始重视环境责任之外的社会责任。2018年,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确立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基本框架,由此开启了我国ESG全面发展阶段。目前,我国ESG信息披露的推动主要依赖主管部门和评价机构的引导,投资者缺乏对ESG的足够认识,相关政策法规和评价标准与发展在先的国家相比仍具有一定差距。因此,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ESG的发展,将其纳入公司治理和监管体系,并不断完善ESG信息披露标准和评价体系的举措即是一种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而创新可以为发展增添不竭动力。ESG指引公司经营活动和投资行为符合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理念,引导构建涵盖环境、社会、公司治理三项考量因子的评价体系是对“创新”发展理念的践行ESG理念促进公司内外部关系的协调发展。公司作为社会活动的主体,其运行发展与特定时期的物质基础、生态环境、政策制度具有紧密联系,公司发展水平受到特定时间、特定空间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所构成的生态系统的影响,而公司的经济活动又会反过来影响外部生态的发展水平,由此构成公司内外部环境相互影响和作用的动态循环系统。因此,公司的运行发展必须考虑内外部环境的交互作用。ESG理念引导公司思考其与环境、社会之间的内在联系,将公司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其环境治理能力作为ESG信息披露中的环境评价指标,体现为公司的环境责任。社会评价指标考量公司与社会的关系以及公司对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的贡献,以此评价公司的社会责任承担情况。而公司维持自身运行发展和内外部平衡关系的能力体现为公司的治理能力。ESG理念帮助公司建立其与环境、社会的和谐关系,优化公司治理能力,促进各方协调发展,从而营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生态。
ESG理念促进国内国际市场双向开放。在经济全球化和全球治理的语境下,应分析并把握国际发展形势,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理念和优秀经验,以此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再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形式对外输出我国的治理经验和建设成果,从而形成国内资源与国际资源的双向流通,促进开放性世界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要发展壮大,就必须到世界经济大海中去搏击。要把改革之路走得更快、开放之门开得更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国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ESG理念在国外历经多年发展,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较为成熟,已经成为当下国际主流投资理念。我国引人和适用ESG理念能够帮助公司更好地适应国际投资环境,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公司对外发展,融人国际大循环。同时,上市公司的ESG表现已成为各国投资者制定投资决策的重要考量内容,完善公司的ESG信息披露标准和评价体系,提升公司的ESG表现,能够增强国际投资者对我国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吸引投资者对其进行投资,从而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因此,ESG理念有助于贯彻落实“开放”发展理念。
ESG理念的发展推动了资源与信息共享。ESG信息披露是践行ESG理念的主要形式,通过披露标准和评价体系的构建对上市公司在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方面的表现进行考量,并以报告的形式公开ESG信息。投资者可以依据ESG报告衡量公司的长期价值,从而综合作出投资决策。监管部门可根据上市公司的ESG表现把握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和进行环境保护及公司治理的情况,并以公开披露的形式促进公司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在强化监管的同时,有效实现信息共享。此外,ESG社
会议题所关注的社区关系、扶贫攻坚、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安全、员工健康等内容是对资源共享的践行。以扶贫攻坚为例,2008年证监会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上市公司依法披露履行扶贫等社会责任相关情况。上市公司利用生产资料和社会资源从事经营活动并获取收益,通过参与扶贫攻坚的方式履行社会责任,将公司收益投入社会发展进程,从而有效实现了资源共享。
(二)新发展理念下ESG外延的拓宽
新发展理念下,ESG外延应逐渐向引导公司定位转型和功能扩张的价值导向型理念拓宽。ESG理念目前主要适用于市场投资领域,被定位为一种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其功能的发挥在于通过考察公司在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方面的表现,帮助投资者做出具有长期效益的投资决策。但是,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背景下,ESG理念所具备的价值功能已逐渐突破进行效益衡量的评价体系的边界,开始引导当代公司主体定位转型。公司与自然人同为社会重要组成部分,其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融入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中,并在日常活动中不断影响社会的发展。据此,关于公司的定位不应局限于经济主体的范畴内,还应当包含参与社会治理与发展的社会主体的范畴。学界关于公司社会属性的研究由来已久,积累了众多优秀的理论与观点,ESG理念正是对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企业公民理论等代表性理论的延续和创新。弗里曼(R. Edward Freeman)在《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管理的分析方法》一书中首次提出系统化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并对利益相关者的概念作出界定,他认为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影响的所有个体和群体”。利益相关者理论通过对利益关系的剖析和闸释厘清了公司与周围环境的内在联系,修正了人们对公司属性的传统认知,为公司主体定位转型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有观点认为这属于“工具性利益相关者主义”(instrumental stakeholderism),因为不论是对利益相关者有利还是不利的决策,都是股东实现其长期价值最大化的工具,股东在意的是它们的工具价值。但也不可因此否认利益相关者理论给公司治理研究带来的积极价值和进步意义。企业公民理论表达了公众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期待,帮助企业国正其社会定位,重新认识其与社会的关系。它试图从社会公民的身份视角把企业经营权利与伦理义务相结合,是企业管理伦理现代化转向的重要标志。ESG理念将环境、社区、股东、员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纳入评价体系中,考量公司回应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的表现,强调公司的整体利益,并通过环境、社会、公司治理三方面内容的整合,引导公司主体定位向社会公民扩张和核心价值向可持续发展转变,是对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企业公民理论的延续。在此基础上,ESG信息披露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推进相关理论的实际应用,赋予理论以推动公司转型和促进社会发展的能动性,实现了理论的实践创新。此外,ESG理念以整体主义视角衡量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通过信息披露的形式督促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公司功能扩张,维持公司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动态平衡。
(三)新发展理念下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新要求
ESG信息披露在我国的适用应当符合我国发展实际并在吸收国外先进的发展经验的基础上逐渐实现“中国化”转型。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背景下,我国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应当实现“本土化”调试与创新。
新发展理念下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应当有利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的报告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我们要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上市公司作为市场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和社会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对生态环境产生较大的能动效应,应当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ESG信息披露通过环境标准和评价体系的构建考量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表现,并以公开披露的形式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它不仅涵盖了上市公司在环境污染方面的“不可为”,还包含了积极推进环境治理的“作为”义务。在此背景之下,我国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应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全体社会成员在创造价值的同时共享资源,以整体的形式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ESG信息披露强调公司与社会的紧密联系,促进公司主体定位向社会公民转型,并通过披露社会表现督促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公司资源向社会流通,与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相契合。但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超越了ESG的基础逻辑,ESG信息披露如何引导上市公司更好地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是新发展理念对其提出的新要求。
新发展理念下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应当有利于平衡公司利益与社会利益、股东利益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调整公司的各种利益关系和维持利益平衡是上市公司进行ESG信息披露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关键问题,也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应当完成的基本要求。从社会发展的整体角度看,公司根植于社会,公司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发展,公司利益与社会利益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维持二者的平衡需要ESG信息披露引导公司转变认知和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文化理念。股东是重要的利益相关者,长久以来实现股东利益被视为公司运行发展的核心目标,但随着人们对于公司本质的认识不断深人,“股东至上”理论遭受了越来越多的质疑,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是促进公司治理可持续的内在要求,ESG信息披露应当有助于调整公司追求股东利益与回应利益相关者诉求的平衡。新发展理念揭示了上市公司的短期主义弊端,否定了公司为实现短期盈利目的而摒弃长期价值的激进行为。然而,对长期利益的坚持不代表对短期利益的全盘否认,公司的运行发展需要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共同支撑。低迷的经济形势和复杂的市场环境带来的压力致使短期主义盛行,如何规避短期主义弊端,维持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平衡,促进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是新发展理念下推动ESG信息披露的要义所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