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五)开展年度碳达峰水平评价。指导各设区市做好碳强度下降率基础数据统计工作,配合省双碳办开展碳达峰水平评价,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
(二十六)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督察体系。配合省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督察考核方案》,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督察范畴。
(二十七)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力度。编制《江苏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2021》报告,在低碳日、节能周,筹划举办社区科普活动、新闻发布会等系列宣传活动。
(二十八)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交流,充分发挥发达国家在低碳发展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的支持作用。
(二十九)组织应对气候变化业务培训。开展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专项监督帮扶工作,按照《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探索苏北地区现代化建设新路径的意见》要求,组织开展碳排放报告编制、碳市场交易专场培训。面 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与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培训,提升生态环境部门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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