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探索建立辅助服务市场,鼓励相关发电机组、储能装置和用户参与辅助服务,提高系统的灵活性和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一)能源监管机构负责建设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探索建立抽水蓄能电厂及其它储能装置专项辅助服务市场。探索建立供需互动的需求侧响应机制,形成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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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价格主管部门通过价格手段引导电力用户优化用电负荷特性,实现负荷移峰填谷。
第十七条 除以下情况外,省内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空间和输电通道不得被挤占: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一)因系统安全,必须安排非可再生能源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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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指令性计划电能输入;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三)抽水蓄能电厂为顶峰填谷、抽发循环确需发电;
(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完成年度保障性收购电量,其超出电量不参与市场交易或参与市场交易而未达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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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当消纳空间严重不足,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确需限发弃电时,应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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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启动市场激励机制,促进抽水蓄能电厂充分利用,为低谷时段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拓展消纳空间;
(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可参与相关市场机制,按照市场规则,采取必要的价格激励措施,扩大用电需求,拓展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三)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启动特殊时期的需求侧峰谷电价;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四)鼓励省内可再生能源参与跨省跨区交易,开拓省外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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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未建立实施有效的市场机制之前,电力调度机构应制定相应的调度方案(规则),报能源监管机构备案后实施;
(六)按照充分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浪费的原则,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具备调节能力且有一定调节空间时,应让发生限发弃电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优先发电上网。具有调节能力的生物质能电厂和水库电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停机备用,为其它已发生或即将发生限发弃电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让出发电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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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为避免违规发电项目挤占可再生能源发电空间,能源主管部门会同能源监管机构加强热电联产发电机组的管理,严厉打击各类形式的小火电,严厉查处违规掺烧等行为,规范热电联产机组管理,不符合规定的热电联产机组应停止运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第二十条 鼓励电力用户购买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能源监管机构为累计购买一定额度可再生能源电能的用户颁发相关证书。电网企业应为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开辟绿色通道,并为相关用户创造必要条件,提供相关优质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为充分利用水库电站的调节能力,挖掘我省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能源管理有关部门、电网企业(调度交易机构)与
水行政主管部门(防汛指挥机构)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