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统筹协调
(一)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完善综合预算制度,部门各类收支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对确需代编预算的事项,应报同级政府批准,并在当年6月30日前下达;逾期未下达的,收回同级财政总预算统筹使用。严格预算约束,预算未安排的事项一律不得支出。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二)加强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项目统筹。不断提高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下级政府应将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足额编入本级预算,并与本级财力统筹安排;未提前下达的经常性项目,下级政府也应参照往年规模编入预算,并及时组织实施。对执行中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要与本级同类预算做好衔接,提高预算资金配置效率。加强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项目的统筹,减少执行中的预算级次调整。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三)强化财政资金跨部门和部门内部统筹。推进跨部门资金的统筹使用。同一工作事项,原则上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资金相应列入其部门预算;确需由多个部门负责的,应按照项目和资金性质明确牵头部门,并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分别列入各自部门预算,减少部门间横向分配资金。推进部门内部资金的统筹使用。厘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内涵界限,除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外,项目支出一般不得用于本部门编制内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控制每个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个数,同一支出方向不得重复设立专项资金,原则上政府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下不再拆分成不同的专项资金。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四)推进跨年度预算的统筹协调。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超收收入用于冲减赤字、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削减支出等方式弥补。积极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切实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统筹性和稳定性。做好中期财政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衔接,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年度预算编制必须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未列入中期财政规划的重大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年度预算。对列入中期财政规划的项目资金,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的,各部门要及时调剂用于规划内的其他项目,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五)统筹使用政府债务资金。加大存量债务资金和新增债务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结合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对尚未使用的存量债务资金,按规定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与新增债务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积极探索提前下达市县债券分配额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强库款管理与债务发行的统筹协调。省级根据库款余额安排债务发行的规模和节奏,促进库款管理与债务发行有机结合。稳妥做好库款垫付,库款较高的地区,在严格保障财政支出需要的前提下,债券发行之前可在债券分配额度之内予以垫付,确保债券资金及早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