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国际化报告(2015年)》全文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碳交易网2015-06-17 09:48

人民币外汇交易

六、人民币外汇交易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2014年,中国境内人民币外汇市场(含银行间市场和银行代客市场)日均交易量550亿美元。全年银行间市场人民币外汇即期成交折合4.12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2%;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成交折合4.49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2.1%;人民币外汇远期市场成交折合529亿美元,同比增长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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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香港、新加坡、伦敦等主要离岸市场人民币外汇交易量日均超过23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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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三:人民币清算安排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2014年以来,人民银行先后与英国、德国、韩国、法国、卢森堡、卡塔尔、加拿大、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泰国和智利等11个国家的中央银行签署了关于在当地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约定双方将充分协商和相互合作,做好相关业务监督管理、信息交换、持续评估及政策完善工作。随后,人民银行在上述国家确定一家中资银行作为当地人民币清算行。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截至2015年5月末,人民银行共在15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人民币清算安排,覆盖东南亚、西欧、中东、北美、南美和大洋洲等。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建立,有利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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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清算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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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境外人民币清算行接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直接接入境内大额支付系统。二是其他境外人民币清算行选择在其总行(母行)或其总行(母行)指定的中国境内分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通过开户行间接接入境内大额支付系统。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二)人民币流动性支持政策。一是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可按规定为境外参加行提供货物贸易结算项下的人民币购售服务,相应的人民币头寸可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二是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可以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和拆出资金实行余额和期限管理。三是境外人民币清算行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后,可在投资额度内开展债券回购交易。四是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可从其总行(母行)或其总行(母行)指定的中国境内分行获取人民币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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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地人民币现钞供应和回流渠道。依托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在当地建立人民币现钞供应和回流渠道,办理当地人民币现钞配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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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中国银行股吧(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澳门分行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以来,2014年,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和中国银行台北分行先后于5月和10月获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中的人民币清算行成员增至4家。2014年,4家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累计发生同业拆借交易4714.8亿元,同比增长88%。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表5 境外人民币清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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