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
绿色电力交易证书(以下简称绿证)被视为企业生产
绿色电力的“电子身份证”,是二十多年来国际上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促进绿色清洁低碳消费的通行做法。虽然绿证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核发机构、交易范围、
价格机制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各有特点、瑕瑜互见、难言完美,但都在努力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使用,以应对气候变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2017年开始,我国开始建立绿证制度并不断完善健全。2017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32号),掀开了我国绿证交易的帷幕。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将自愿认购绿证作为完成消纳责任权重的补充方式之一。2021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提出: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领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绿色电力交易
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发改体改〔2021〕1260号),同意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开展绿色电力交易
试点。五年来国家不断出台的支持和鼓励政策,我国绿证绿电交易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市场主体和社会对此都给予了高度关注和重视。
由于
新能源发展时期、发展方式、电源类型等不同,用户侧对绿色电力消费理解还不够深入,从我国绿证绿电市场运
行情况看,暴露出绿色电力真正需求尚未激发、绿电绿证交易需要协同、绿色电力市场与
碳市场需有效衔接等一系列问题。其次,随着
新能源装机规模的持续扩大,新能源全额保障性上网收购压力越来越大,新能源承担系统调节费用越来越高,要求新能源进入电力市场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如何体现可再生能源环境价值优势,换档升级绿电绿证市场机制,进一步发挥绿证在构建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低碳环境价值体系、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方面的作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近期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以下简称《通知》),以此为分水岭,开辟了建设中国绿色价值体系、推动全社会共担能源转型成本的“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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