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某信用评价绿标企业未按照规定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案
2022年3月,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正面清单企业某公司进行现场帮扶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中2019年、2020年碳实际排放量超过配额量合计68万余吨,该企业未按照规定缴纳配额。
该公司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履行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款,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经案件集体审议讨论,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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