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平市某开发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案
某开发有限公司属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今年1月,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重点排放单位足额履约工作的通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配额清缴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某开发有限公司2019-2020年实际碳排放量大于配额量,且在生态环境部门告知其碳排放量配额和最后履约期限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购买差额碳排放量并完成2019-2020年度
碳配额清缴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四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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