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指出,该政策主要针对的企业为生产和进口燃油汽车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对于燃油汽车企业产销未达到一定规模、但新能源汽车达到一定数量,且自愿纳入管理的企业也可按此管理办法执行。企业可以通过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来达到碳配额总量要求,也可以通过碳排放交易市场向有多余碳配额的企业购买,政府可通过掌握一定碳配额或通过财政资金回购部分碳配额用于调控。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燃油汽车规模企业和新能源汽车规模企业生成的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数量,根据其生产和进口的新能源汽车数量、产品构成等计算得出,具体计算细则尚未出台。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纳入管理的企业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报告责任和配额清缴责任最为核心。报告责任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燃油汽车规模企业和新能源汽车规模企业有不按规定提交年度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报告的,由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由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配额清缴责任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燃油规模企业未按时履行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清缴义务的,由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责令其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对不足的配额量,由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截至日前一年配额市场值处以3-5倍的罚款,同时在其下一年度生产或获取的配额中扣除。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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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共同开展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