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量化评估CBAM的影响非常困难
要客观地评估CBAM对中国出口的影响,需要五组基础数据:
1、“CBAM产品”的实际对欧出口情况;
2、以欧盟方法评估的国内各“CBAM行业”的排放水平(需区分直接和间接排放);
3、欧盟各“CBAM行业”获得的免费配额及其削减安排;
4、对欧盟碳价的预判;
5、对国内碳市场的行业扩容和碳价的预判。
上述第2、3点最具挑战性。
第2点所说的排放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单位实际排放,而非从摇篮到大门的产品
碳足迹,换言之是组织层面的碳排放再分摊到产品上。按理说,这个排放水平的评估方法应当尽可能贴近欧委会未来将要采纳的核算方法。然而欧委会将选取什么样的CBAM碳核算方法极难预测。虽然欧盟碳市场早已形成了一套极其完备甚至是过度复杂的核算方法,但欧委会仍面临前所未有的技术难题——如何将既有的欧盟碳市场
方法学合理地移植至CBAM,如何将碳市场的设施级排放转换为CBAM的产品级排放,如何兼顾CBAM的有效性与取消欧盟产业免费配额的合法性,等等。
归根结底,现在很难预判欧委会在CBAM核算方法学上价值取向——它面临一个“既要、又要”的难题,必须在可操作性、政策有效性、公平性、避免内部阻力等多方面找到平衡。上述第3点亦然,虽然现在已明确了削减免费配额的分期目标,但是具体的削减方式仍未细化。第2和第3点都需要对欧盟碳市场规则有深刻的理解,而这正是国内所欠缺的。
CBAM并非只对中国产品征收,因此还需考虑欧盟其他贸易伙伴的情况,考虑他国产业是否会因CBAM而获得比较优势或比较劣势。如果CBAM开征之后,中国钢铁产品的出口成本增长了5%,而土耳其、印度、俄罗斯等国都增长了15%,那么CBAM在保护了欧盟钢铁行业的同时,可能会增加而不是削弱中国钢铁产品的竞争优势。
最后,企业或产品的竞争优势或劣势来自于各项成本的叠加,碳成本只是其中一部分。CBAM也许能够拉平进口产品与欧盟产品的碳成本,但并不能解决原材料、能源、人工成本等方面的差异。过去一年,欧盟高企的电价已迫使多家铝厂停产。如果欧盟电价维持目前的
走势,恐怕欧盟的铝厂大部分都有关停的风险,而中国的铝厂即使在背了CBAM“包袱”之后,可能仍然比欧盟的同行更有优势。
总之,评估CBAM的影响要跳出“碳含量×欧盟碳价”的直线思维,实际情况要复杂的多。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