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税应是一个激励机制 或将在“十三五”中期出台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导报碳交易网2014-09-11 19:02

 
  碳税还是碳交易
 
  中国经济导报:碳税和碳交易在国际上引起了广泛争议,澳大利亚时牛津大学最年轻的经济学教授。
 
  由于他在信息经济学理论领域做出了重大贡献,尤其是不对称信息条件下的经济激励理论的论述,获得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该理论已成为现代经济学的重要基石。
 
  除信息经济学外,莫里斯在其他方面也有很多重要建树。最著名的是他对公共财政理论(Public Finance)的贡献。他在福利经济学、增长理论、项目评估方面都有贡献。已于今年7月废除碳税,目前中国在推动碳交易试点,也在推进资源税改革和环境税推出。请问您对中国的建议是什么?
 
  莫里斯:从欧盟和美国推行的碳交易来看,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我认为中国有可能会采用更为严格的碳交易方法。
 
  然而,很多行业难以用碳交易的方法来控制其排放总量,这些行业的排放量大概占到总排放量的50%。比如碳交易对汽车等移动污染源的控制效果就非常有限。
 
  但在控制汽车等移动污染源方面,推行碳税可以发挥非常大的作用。因为它会影响到消费者的最终选择,到底是买私家车,还是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骑自行车,甚至是离工作单位很近的人直接选择步行上班。很明显,如果碳税征收到一定程度后,相对其他交通工具,开车就显得比较昂贵,人们就会发现开车不划算。所以毫无疑问,可以推行这一项碳税。
 
  我个人认为碳税会表现更好。碳税在某种程度上更容易实现某些减排目标,但短期内其减排效果存在不确定性,而且需要不断调整税费到合理水平,且税率也不宜过高。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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