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激励机制鼓励绿色投资业务
推动长期资金入市。由于长期资金的缺乏,股权投资、资产管理的投资策略偏重于在短期内博取较高的收益率。在海外成熟市场,养老金、保险等大型机构投资者已成为ESG投资领域的主导力量。因此,监管机构可考虑推动以养老金、保险资金为代表的长期资金积极参与绿色投资市场,或增加对绿色PE/VC机构的投资,为整个市场带来示范作用。目前,我国一些大型保险机构已经在投资原则、相关投资策略以及投资评估流程中纳入了环境与气候相关因素,针对不达标的公司实行不投资或撤资,同时对绿色项目给予投融资支持。未来,监管机构可以继续积极推广先行企业实践经验,引导长期资金入市,激发市场对绿色股权项目的投资热情。
加强气候风险管控。监管机构在大型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中宣贯ESG理念,通过激励、考核措施将ESG理念嵌入公司发展策略、项目筛选标准的制定中,推广市场对ESG的认知。同时,协助金融机构建立有关棕色资产的风险暴露和处置机制,维护金融体系在绿色转型进程中的稳定。如加强企业的信息披露强制性要求,组织开发统一的气候风险测算方法和测算工具,统一测算标准,指导金融机构开展资产质量压力测试,计算其投融资的环境风险敞口和
碳足迹信息,并在资产配置中予以充分考虑。
为绿色股权投资项目提供操作便利性。对于开展股权投资项目的机构本身而言,监管部门可考虑加强绿色投资业务指导,增强投资机构在碳中和与ESG领域的专业度;同时,可通过降低绿色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的合格投资者门槛、另行规定资管产品投资绿色基金不受嵌套制约、政府作为有限合伙人直接出资、优先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赴新三板挂牌或交易所上市、为绿色投资产品的审批设立绿色通道等措施激励绿色股权投资业务的开展。
徐琨单位为华润股份有限公司,黄艾嘉、陈志航单位均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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