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回顾与展望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业杂志碳交易网2022-02-24 10:18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已打下良好基础

 
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得到强化。我国是全球绿色金融政策体系较为完备的国家之一。2015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提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总体目标。2016年,《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为绿色金融规范发展提供政策保障。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发展绿色金融”。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为做好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绿色信贷政策体系持续完善。我国绿色信贷政策起步最早、经验最丰富,绿色信贷在我国绿色金融领域中规模最大、发展最成熟。从2007年原银监会发布《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开始,《绿色信贷指引》《能效信贷指引》《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等一系列涵盖监管要求、数据统计、考核评价、分类指导在内的政策体系持续完善,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战略高度发展绿色金融,在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的同时,注重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截至2021年9月末,国内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达14.1万亿元,较年初增加2.5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为10.32%。我国绿色信贷规模多年位居世界第一,资产质量整体良好,近5年不良贷款率均保持在0.7%以下。绿色信贷环境效益逐步显现,按照信贷资金占绿色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计算,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每年可支持节约标准煤超过4亿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超过7亿吨。
 
绿色债券政策标准逐步趋同。近年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基础性制度不断统一,市场发展更加规范,新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对绿色项目的界定更加科学,国内标准实现了统一,也与国际通行标准和规范进一步趋同。据国际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统计,2020年末,我国在境内外市场发行的符合CBI定义的绿色债券规模位居全球第四,但若考虑所有发行的贴标绿色债券,则中国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绿色债券发行国。
 
绿色保险产品服务日益丰富。我国绿色保险发展从负债端和资产端双重发力,在负债端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鼓励绿色保险业务创新,在资产端将绿色投资纳入监管评价范围,激发保险资管公司业务创新的积极性。经过数年发展,绿色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据保险业协会调研统计,2018—2020年,保险业累计提供45.03万亿元的绿色保险服务,保险范围涵盖绿色能源、绿色资源、环境污染、巨灾等多个领域。保险资金运用支持绿色发展的力度加大,截至2021年6月末,保险资金通过股票、债券、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投向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发展相关产业账面余额合计9212.98亿元,相关绿色领域投资的债权投资计划累计注册金额约1.06万亿元。
 
绿色信托政策取得较大进展。银保监会明确将“多元化开展绿色信托业务”纳入信托行业监管评价要素,信托业协会发布绿色信托指引,推动信托机构积极服务绿色产业发展。截至2020年末,绿色信托资产存续规模为3593亿元,同比增长7.1%,全年新增资产规模为1200亿元;存续项目数量为888个,同比增长6.73%,全年新增项目数量为360个。从支持范围来看,超过60%的绿色信托资金投向清洁生产和基础设施绿色产业升级。从环境表现来看,2020年绿色信托累计节约标准煤25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超过700万吨。
 
绿色金融改革试点不断深化。近些年,我国多个省份相继开展绿色金融实践探索,推动绿色金融改革不断创新。自2017年起,区域性绿色金融改革试点逐步拓展至六省(区)九地,部分经验已获得局部推广。各试点地区立足于生态资源环境禀赋和经济发展基础,推动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积累了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为全局性绿色金融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截至2020年末,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达2368.3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5.1%;绿色债券余额达1350.5亿元。
 
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加深。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出台绿色信贷相关监管要求、开展绿色信贷统计和关键指标评价的国家,为各国银行监管当局提供了示范,多年来一直在国际绿色金融领域发挥着重要影响。2012年,原银监会参与发起可持续银行网络(SBN),并在2016年召开的G20杭州峰会上,引领形成绿色金融全球共识。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参与发起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推动央行和监管机构间绿色金融合作。2018年,中国金融学会与伦敦金融城推出《“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2021年,中欧加快研究绿色金融共同标准。我国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参与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相继采纳“赤道原则”、联合国《负责任银行原则》(PRB)等国际准则,开展跨境投融资合作,支持绿色低碳企业“走出去”。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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