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未来应更加重视在气候治理、气候融资领域发挥国际影响力
国际合作交流仍待持续深化。首先,随着我国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未来应更加重视在气候治理、气候融资领域发挥国际影响力。为积极参与国际气候融资合作,建议进一步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机构合作,逐步缩小中国和国际在气候融资方面的差异。比如,欧盟在环保和低碳方面标准较为完善,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为67项子活动制定了详细的碳减排指标,排除了化石燃料活动。而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的相关政策中还未制定详细碳减排指标,未排除化石燃料活动。应进一步跟踪研究国际相关政策的最新动向,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等低碳融资项目支持力度,停止对境外新建煤炭、煤电等化石能源的支持等。
其次,未来应进一步加强中外气候融资交流合作。2019年11月,绿色气候基金(GCF)批准出资1亿美元支持亚洲开发银行山东绿色发展基金项目,这是我国获得首笔GCF资金。未来应高度重视国际气候资金,积极引进绿色气候基金(GCF)、全球环境基金(GEF)、气候投资基金(CIFs)等,学习借鉴国际气候融资项目经验,加大对气候融资项目的支持。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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