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市场发展及其制度体系的构建

文章来源:人大生态金融蓝虹2022-05-24 15:46

我国碳交易市场制度体系建构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

 
十多年来,以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地区 已经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在法制建设、基 础数据、技术手段、管理水平和金融创新方面提供了大量可借鉴的经验。具体包括:一是全球碳排放交易制度体系的演进普遍遵循“自上而下” 的制度演进路径,国家设立机构,完善法律制度 和交易规则,优化交易规则与交易体系,实施政府主导型碳交易活动;二是在碳交易活动中,初始碳排放配额往往免费发放,再逐渐推行拍卖制 度;三是实施碳交易导致交易成本增加,各个国家不约而同地开展了优惠与激励举措,在保护本国产业的同时促进国内碳减排目标的实现;四是积极按照《京都议定书》原则和范畴进行交易,先以国内交易为基础,逐渐将碳交易活动扩 大至国际市场;五是分步骤、分阶段地扩大减排行业以完成减排目标;六是森林碳汇和自愿减排成为许多国家强制性碳减排、碳交易市场的必要补充。
 
我国碳交易市场制度体系的建设,从各地区的试点,到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构,已经经历整 整十年。特别是 2021 年 7 月 16 日后,我国依托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建立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随着交易品种与交易量的增加,成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但我国碳交易市场制度体系的建设也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 方,导致我国碳交易市场碳价不够稳定、市场活跃度不够。
 
我国碳交易市场制度体系构建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配额分配制度的不完善导致配额超额分配。在区域试点中,配额分配大部分是采取免费分配的方式,由政府核算应分配的配额 额度。因为不是来自市场需求,且信息不对称,大 多数情况都超额分配了排放许可,引致各试点地区碳价格的波动。二是碳交易市场相关法律和政 策体系的不完善,导致进入碳交易市场的市场主体对未来碳交易市场的发展以及碳资产价值没有稳定预期。特别是,目前我国是全国性碳交易市场和试点区域碳交易交易市场并存,这就更需要完善的碳交易市场基础制度来支撑碳资产价 值的有效性。目前,一些碳交易市场参与者对国 家碳排放权交易的储蓄和借贷配额政策的确定 性存疑。碳排放交易试点的配额持有者对于能否将配额存入或结转至国家碳排放交易系统尚不确定,市场信息缺乏透明度,以及区域试点碳交易市场如何向国家碳排放交易系统过渡的不确定性,影响了碳交易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进而可能抑制对碳排放配额的需求,从而影响碳价。三是低流动性和低交易量。区域性碳交易市场的交易规模较小,这导致与其他限额交易项目相比,流动性处于较低水平。全国碳交易市场的流动性较低,市场活跃度不够。截至 2021 年 12月底,全国碳交易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达到1.79亿吨,这说明全国碳交易市场已经进入正常平稳运行阶段。但是,从市场活跃度来看,还存在一定问题。2021 年 7 月,全国碳交易市场启动,进入全国碳交易市场的有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 162 家,覆盖约 45 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碳交易市场。也就是说,我国的碳 交易市场有 45 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可以交易, 但是目前配额累计成交量仅为1.79 亿吨,累计交 易额仅占全部可交易量的3.98%。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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