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陆续开市以来,
北京等七个试点碳市场总体保持了平稳运行的态势,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试点
碳交易体系。各
碳交易试点不断健全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制定了本辖区碳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积极推动地方人大通过碳交易立法,着力夯实技术支撑力量,为碳交易活动有序实施提供保障。现阶段,试点碳市场在普遍覆盖了辖区电力、钢铁、水泥等高排放行业的基础上,结合辖区排放特征纳入了陶瓷、建筑等领域,持续拓展市场机制在其
碳减排工作中的应用范围,共覆盖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基本涵盖了试点地区重要排放源。同时,试点碳市场逐步丰富了市场主体、交易产品与方式,除重点排放单位外,现有1082家(含1家境外投资机构)非
履约机构和11169个自然人参与试点碳市场;在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现货交易的基础上,探索开展了
碳期货等
碳金融业务,创新碳普惠模式,不断提高配额有偿分配比例,提高碳定价效率。
截至2020年8月末,七个试点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4.06亿吨,累计成交额约92.8亿元。其中,广东、湖北、天津、上海、深圳等五个试点探索了有偿分配方式,同期累计成交量3000余万吨,累计成交额约11.5亿元,成为配额分配领域重要方式。在二级市场交易方面,七个试点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约3.8亿吨,累计成交额达81.3亿元,构成了市场流通的主体部分。总体来看,试点碳市场配额
价格普遍集中于20~30元/吨的区间(见下图),试点间
价格差异在近年来逐步显现,其中北京、上海碳市场价格相对较高,一度超过了80元/吨的水平,体现出试点碳市场间差异化的市场供需形势。
此外,碳交易试点积极配合全国碳市场建设需要,在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建设等领域扮演重要角色,促进相关试点重点排放单位适应全国碳交易体系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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