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珙桐40株 认购碳汇一万五千吨

文章来源: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碳交易网2022-12-05 10:17

为什么要判决在法院监督下予以注销

 
林业碳汇权益是一种新型森林资源财产权益,购买仅发生经核证减排量在国家自愿减排交易登记簿持有主体之间的流动,仍然有被用于转卖的风险。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于抵消碳排放的减排量,应于交易完成后在国家登记簿中予以注销。即是说明在未注销前,仍有被用于抵消碳排放的可能,只有注销后才产生实际减排的效果。
 
为防止当事人认购完成后再次对外转让变现等问题,认购的经核证林业碳汇减排量必须在国家登记簿中予以注销。
 
注销过程由法院予以见证并监督能够确保注销的真实性,预防回流风险的发生,故本案中法院在判决被告单位认购经核证林业碳汇的同时,一并确定“购买的核证林业碳汇在本院监督下予以注销”。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