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体系和交易规则不完善
现有的碳交易较难对全国各地区试点进行集中和高效监管。监管人员相对缺乏,无法对企业的排放与交易行为进行全面监督;
碳排放监测体系不够完备,无法对所有排放企业和排放源进行准确监测,这使得政策制定和交易规则缺乏准确的技术支撑。不同的碳交易试点,其交易规则在配额分配方式、交易方式和监管标准等方面都存在差异,阻碍了跨区域和全国性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现行的
碳排放核算规范还不够完善,核算方法和程度存在差异,这使得企业之间交易时存在无法避免的信息歪曲现象,影响交易的公开、公平和高效。
政策建议
我国提出在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需要在短期内采取更加强有力的减排行动。发展和完善碳交易机制,可以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系统和长效的政策路径。随着更多行业和区域加入,我国碳市场规模将迅速扩大,这将产生巨大的社会资本和财政收入,成为低碳产业发展的新动力,但需要更加完善的制度设计作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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