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乘用车相比,之前建立商用车“双积分”管理机制的时机不成熟
早在2017年的9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等五大部门联合公布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
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办法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所谓“双积分”就是:平均燃油消耗量积分+新能源汽车积分。政府将从两个方面对乘用车企业进行积分核算管理,“平均油耗”负积分可以与新能源汽车积分之间进行交易,抵偿,转让等。
简单来说,如果企业没有生产新能源汽车或产量不够,要想不遭到停产高油耗车型的处罚,就需要向其他制造商购买新能源积分,来补偿自己的负分。
毫无疑问,“双积分”政策的实施,彰显了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决心,对我国乘用车企业自觉提高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扩大新能源汽车生产规模均起到了较大的鞭策作用,对近年新能源乘用车市场的发展更是起到了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而对商用车,国家相关部门则至今没有出台“双积分”管理政策。据业内
专家分析主要是考虑到商用车是生产资料、是赚钱的工具,其应用场景与乘用车差别较大。且商用车本身车型类别繁多,比如有各种客车、卡车、专用车、物流车、工程车、特种车等,这些不同的商用车细分车型都有不同的应用场景,由于充电设施的不完善、区域分布不均及充电技术的滞后,新能源商用车只能在少数特定的场景下才能推广应用。
换言之,商用车由于车型本身的复杂和应用场景的多元化,加之其属性是生产资料,其本质是赚钱的工具,人们对其经济效益的重视程度不可能高于其环保效益。
因此,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国家鼓励商用车企业实施电动化的策略主要还是依靠国补资金等政策扶持来促进,并没有像对乘用车企业那样同时依靠实行“双积分”管理的办法来实现。
也就是说,至今商用车“双积分”管理办法尚未建立,一是因为其属性和应用场景与乘用车差异较大,二是之前有国补资金支持其电动化。
总之,与乘用车相比,之前商用车“双积分“管理办法建立的时机不成熟。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