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碳排放数据管理政策文件及要求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 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制了《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等多个行业核算报告指南,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目前,钢铁企业碳排放统计及核算主要依据《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来开展,主要步骤包括确定核算方法、确定核算边界、识别排放源、收集活动水平数据、选择和获取排放因子数据、分别计算各排放源的排放量、汇总计算企业碳排放量。
三、钢铁行业碳排放数据管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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