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新能源参与市场机制
2021年11月,中央深改委第22次
会议指出,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发挥电力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撑作用。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有利于新能源、储能等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
西北五省(区)的新能源装机占比普遍较高,新能源市场化电量占新能源上网电量比重较大。西北各省(区)应继续加强新能源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市场机制研究,推动中长期市场逐步实现连续运营,逐步建立适合新能源的分时段、带曲线交易,实现新能源绿色电力交易等交易品种由电量向电力转变。同时,建立高比例新能源情景下反映电力供需时段特征的分时价格信号,持续拉大峰谷价差,切实发挥市场作用,引导新能源企业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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