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地区绿色电力交易实践与思考

文章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李强等2022-05-16 11:33

绿色电力交易开展情况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组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制定建立绿色电力交易市场机制,并于2021年9月7日启动了绿色电力试点交易,在全社会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有效传播了绿色低碳理念。为积极落实绿色电力交易,西北各省区在试点工作方案的基本原则之下,研究并出台了省(区)内绿色电力交易相关政策和交易规则。甘肃省在《2022年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中明确,设立独立的绿色电力交易品种,有绿色电力需求的用户直接与发电企业开展交易,优先组织、优先安排、优先执行、优先结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2月印发《关于调整2022年电力直接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试点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并规范绿色电力交易准入主体、交易组织、电费结算等相关事宜。
 
2022年一季度,西北相关省(区)通过统一交易平台探索开展了省间及省内绿色电力交易,形成了实践经验。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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