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电力交易开展情况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绿色电力交易
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组织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制定建立绿色电力交易市场机制,并于2021年9月7日启动了绿色电力
试点交易,在全社会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有效传播了绿色低碳理念。为积极落实绿色电力交易,西北各省区在试点工作方案的基本原则之下,研究并出台了省(区)内绿色电力交易相关政策和交易规则。甘肃省在《2022年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中明确,设立独立的绿色电力交易品种,有绿色电力需求的用户直接与发电企业开展交易,优先组织、优先安排、优先执行、优先结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2月印发《关于调整2022年电力直接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试点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并规范绿色电力交易准入主体、交易组织、电费结算等相关事宜。
2022年一季度,西北相关省(区)通过统一交易
平台探索开展了省间及省内绿色电力交易,形成了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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