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能源消费激励政策未能有效贯通
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各省级行政区域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协同承担消纳责任。但是,大多数省份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指标还停留在省(区)级总量完成层面,暂未细化各电力用户需履行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的具体配额,也暂未明确用于各电力用户未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时的考核标准,导致电力用户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积极性不强。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