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碳达峰是中国政府就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在2020年联合国大会上对国际社会所作出的承诺,这一承诺要在国内履行兑现,需要转换为内国的政策和法律并加以落实。中央针对碳达峰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但是尚未将碳达峰的立法工作提上议事日程,而仅仅依靠政策文件而不依靠法律制度,很难解决碳达峰推进过程中面临的诸多问题。同时,依法治国理念规范化、生态文明建设现代化和法制化、
绿色低碳发展标准化,以及全面履行国际义务等,要求必须推进碳达峰法治化,这样才能促进碳达峰的推进具有可执行力。具体而言,可以通过碳达峰立法体系构建的法制化、执法管理制度的法制化、法律监督体系的法制化、国外立法内容的国内化等,推进碳达峰法制化的实现。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作出承诺,中国“二氧化
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
碳中和”。这体现了中国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在国际社会的承诺,需要在国内履行兑现,因而,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碳达峰和
碳中和的政策文件来推进碳达峰工作的落地实施。然而,在碳达峰推进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只有将碳达峰法制化,才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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