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售电市场分析
2019年,浙江首次试水售电市场,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中长期交易。由浙发改能源〔2019〕405号文可以看出,此次浙江售电市场设计采用顺价模式执行输配电价体系,发电企业的结算电价即为交易电价;市场用户结算电度电价由发电侧交易价格顺价模式形成,终端用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由原峰谷分时电价加减用户交易价格与目录电价差值得出。市场设计时采用了边界1和边界2,是一个非典型的市场模式,导致电网公司不能足额回收交叉补贴,相反,售电公司获得超额利润。
2020年售电市场交易中,用户侧恢复了目录电价定价体系,但在发电侧打破了单一电价模式,改为峰谷电价。为了防止交叉补贴的再次流失,设置了市场基准谷电比参数,进一步控制了上网加权平均价,防止交叉补贴向电厂侧外溢,市场设计时采用了边界1、边界2和边界3,即回收模式。
整体来看,浙江售电市场处于本文所指出的演进路径2中阶段2回收模式。但其为确保全口径结算费用平衡,采用目录电价方式回收交叉补贴,实质上是对负荷侧价格形式的限制,并未打破原有目录电价体系,并未实质上实现市场自由定价。根据文章所提出的路径方案2,浙江售电市场路径设计,应当随着发用电计划放开,在处理交叉补贴问题上化繁为简,采用边界4独立核算方式分摊交叉补贴,使整个市场演进逐步达到第3阶段分摊模式,同时引入现货模式,最终发展为目标模式。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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