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的多样性
维持稳定的气候条件,促进文明繁荣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世界各国政要、科学家、政府和公众高度关注的全球性问题,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而且其裨益大大超过成本。在《巴黎协定》的背景下,各国提交了其国家自主贡献方案,包括气候减缓目标。各国需努力使全球升温幅度不超过工业化前水平的2℃,并努力达到1.5℃的目标。依照目前的趋势,如不采取更严格的温控措施,21世纪温升幅度可能将达3℃。如果全面实施国家自主贡献,土地利用,特别是森林,可成为《巴黎协定》的关键组成部分:全球范围将1990-2010年的净人为源(1.3±1.1 GtCO2e/年)转为到2030年的净
碳汇(达-1.1±0.5 GtCO2e/年),并提供各国计划减排量的1/4。实现和跟踪减缓潜力需要各国的承诺更加透明,更紧密的科学—政策合作,以增强对数字的信心,包括调和国家报告与科学研究之间约3GtCO2e/年的估值差。鉴于气候和气候变化在不同时空尺度具有多样性的特征,要求政府决策者在应对气候变化引发的各种灾害与生态环境风险时,必须充分考虑气候的时空尺度和气候变化的本质特征。目前,联合国在制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对策时,缺乏对气候多样性和气候变化多样性这一因素的考虑,单纯仅从全球空间尺度或仅从全球百年时间尺度或是从气候变化趋势,制定全球统一的减缓与适应全球气候变化的对策不仅是不科学,而且是不合理的。人类必须从适应气候多样性和气候变化多样性的角度出发,通过降低脆弱性、提高恢复性和改进适应性,三管齐下以降低和防范各种时空尺度的灾害风险为核心,把减轻灾害风险耦合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之中,制定相应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对策。降低脆弱性、提高恢复性和改进适应性均是针对承灾体而言的,现行的各国政府行政管理单位无疑应把城市和社区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单元。因此,要高度重视城市及社区间减轻灾害风险进展比较的科学评价,形成公共、私人与公民共同应对的合力,特别是地方政府要通过大力整合适应气候变化与减轻灾害风险的知识、工具与措施,不断促进城市之间的交流、反馈和经验共享,从而加强城市社区之间在应对气候变化与提高城市抗灾能力之间的有效合作,最终达到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多样性的挑战,实现
绿色的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把提高城市的抗灾能力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一个整体的、可显示的、可推行的城市灾害风险防范模式,使人人参与、家家户户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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