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国际气候资金的示范效应,学习气候治理国际经验
中国应该重视申请国际气候资金,如UNFCCC下的绿色气候基金(GCF),虽然这类资金载体所能提供的资金金额相对有限,但其示范效应十分显著,尤其是对于落后地区的能力建设方面,可以通过项目执行,引入国际上丰富的气候治理经验与技术,加强国际国内资本合作。目前,中国已经有2个机构被认证为GCF的执行机构,即财政部
CDM基金管理中心和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2019年11月,GCF批准出资1亿美元支持亚洲开发银行在山东的绿色发展基金项目,这是中国获得的首笔GCF资金,具有很强的示范性。相关经验可以用于中国其他应对气候变化项目,提升中国整体的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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