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碳交易规则比较与分析

文章来源:融孚金融李景2019-10-13 09:43

碳交易的产品都有哪些?



2、交易产品:目前碳交易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故各机构的碳交易产品主要以现货交易为主,仅限于碳排放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的碳金融工具。
 
1)碳排放配额: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在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国家及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排放配额总量的基础上,省级发改委免费或有偿分配给排放单位一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即为“碳排放配额”,也就是该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合法”排放温室气体的总量,1单位配额相当于1吨二氧化碳当量。碳排放量由省级发改委自行监测、报告,以及第三方核查,来确定该企业的实际碳排放量,排放单位根据其经核查认定的碳排放量履行配额清缴义务。如果经确认的实际排放量超过配额的部分,排放单位需要向有剩余额度的企业购买,多余部分可以出售,也可以在后续年度使用。按照各试点地区的相关规定,如果排放单位未能按时完成配额清缴义务,省级发改委将施予罚款等行政处罚、通报公布违法行为或取消该单位的政策支持待遇等。
 
2)核证自愿减排量:即所谓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是指经国家自愿减排管理机构(国家发改委)签发的减排量。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各试点地区交易规则,重点排放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其部分经确认的碳排放量。CCER 作为碳交易市场的补充机制,是具有国家公信力的碳资产,可作为国内碳交易试点内控排企业的履约用途;也可以作为企业和个人的自愿减排用途。企业或者个人通过自愿购买碳减排量以减少碳足迹、培养低碳理念,同时帮助环保产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形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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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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