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积累试点经验
福建省的试点经验十分值得借鉴。福建省在2015年开展过节能量交易的尝试,发布了多项政策文件规范节能量交易活动。在2016年被纳入国家用能权交易试点后,福建省转而进行用能权交易,逐步实现节能量交易向用能权交易的过渡。而在2016年年底,福建省又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目前已经完成2017、2018年度履约,市场稳步运行。这三个市场本质上都是对能源的管控,只是监管端不同。
目前全国碳市场已经宣布启动,现货交易指日可待,用能权市场也即将在2020年开启试点效果评估,视情况推广。福建省在试点过程中可以注意累积节能量向用能权市场过渡的经验,以及用能权市场和碳市场平行存在的经验,为碳市场和用能权交易市场的推广实施提供典型范例。
附注
[1] 资料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闽政〔2017〕58号),http://www.fujian.gov.cn/zc/zxwj/szfwj/201801/t20180108_1180669.htm
[2] 资料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用能权指标总量设定和分配方法(试行)》(闽经信环资〔2018〕19号),http://www.fujian.gov.cn/zc/zxwj/bmwj/201801/t20180122_1312726.htm
[3] 资料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8年度用能权指标分配方案》(闽工信环资〔2018〕28号),http://gxt.fujian.gov.cn/gk/zfxxgk/zfxxgkml/gfxwj/201812/t20181213_4698888.htm
作者:
指导:
崔莹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气候金融研究室及
碳金融实验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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