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碳市场对中国的启示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4-08-31 23:10

2014低碳发展战略高级别研讨会“碳交易与市场机制创新”专场会议,分析总结了国内外碳排放权的经验教训和发展趋势,深度探讨了碳排放权交易创新途径,探索碳金融产业的发展方向,剖析碳排放交易试点地区的个案做法,探索了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碳交易市场机制的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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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市场建设的滞后已经使中国丧失了在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定价权和主动权。虽然有专家预测,到2012年,全球的碳交易总额将高达1500亿美元,超过石油成为全球第一大市场,中国有望在其中占据3成以上的份额,但有关数据显示,中国碳交易的价格每吨要比印度低2~3欧元,更不及欧洲二级市场价格的一半。目前,中国污染排放与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个案虽然已经不少,但分散在各个城市和各个行业,交易往往由企业与境外买方直接谈判,信息透明程度不够。这种分散的不公开的市场状况,使中国企业在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拥有碳市场的定价权不仅取决于碳贸易量,还必须建立起一个统一的碳交易平台,为买卖双方提供充分的供求信息。因此,碳市场的制度结构、市场分类以及碳市场的发展趋势等都成为近年来研究的热点。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世界银行在2004年的《碳市场的现状及趋势》中描述了碳市场的结构,据易碳家了解到,目前的碳市场可分为减排许可市场和基于项目的市场。减排许可市场是指受一定范围或有关机构限制的市场。基于项目的市场是指在一定规则约束下或自愿行为发生的买卖双方直接以项目投资的方式进行碳交易的碳市场。章升东对市场的结构进行了更为详尽的分析。在世界银行对碳市场分类的基础上,对碳市场的类型进行了更细致的分类。林德荣分析了碳排放权市场形成的两种机制,并总结了碳排放权市场具有以下特征:市场规模急剧膨胀,私人公司踊跃参与,发展中国家正成为主要的卖方市场,各种市场创新体系相继出现,减排单位交易体系的创建京都减排单位市场的壮大。涂毅提出在北京建立一个实体性的交易市场,为各会员和参与者提供交易场所。曾刚详细介绍了国际碳金融交易市场的市场结构、参与者与交易工具,探讨了该市场发展的缺陷并展望了影响其发展的政策前景。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一、国际碳交易市场的现状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为了实现减排目标,《京都议定书》建立了三种基于市场机制的国际合作减排机制。这三种“灵活机制”产生的温室气体贸易市场占全球碳市场的绝大部分,称为京都市场。而京都体制外的自愿或强制的碳交易是全球碳市场的一个很小的组成部分。《京都议定书》的三种灵活机制使不同发展程度国家之间都可以进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利于实现减缓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并且有利于各国在实现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费用分配的有效性,使交易的双方国家达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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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议定书》三机制包括:一是国际排放交易。即附件1国家之间针对配额排放单位的交易;二是联合履行机制。即附件1国家之间的减排单位交易。产生这种减排单位的方法主要有:建立低于标准排放量的项目(如采用低排放的技术),发展能吸收温室气体的项目(如植树造林)等;三是清洁发展机制。即附件I国家的投资者从其在发展中国家实施的、并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减排项目中获取“经核证的减排量”,附件1国家出资支持无减排义务的国家通过工业技术改造、造林等活动,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并冲抵附件I国家的减排指标,这是《京都议定书》中唯一涉及到发展中国家的一种机制。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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