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不久,林峰曾帮助一个企业做一个瓦斯发电项目,CDM的额度可以达到200万吨,“在欧洲市场上交割的碳排放价格是每吨25欧元,可是在国内,外资前来收购的价格每吨只有5到8欧元,并且采取长期合同或者低价买断的方式。”林峰回绝了一个外资公司的合作,他希望能够把这一项目拿到国际市场上交易,直接获取每吨“25欧元”。
但是事情并非如此简单。当林峰与欧洲国家的碳减排基金或者相关机构相联系的时候,“他们直接指出,如果我们想把碳减排额度卖给他们,就必须采用他们国家企业的技术来进行项目建设。”林峰对此很郁闷,“其实国内的技术已经很成熟了,可以达到联合国所规定的标准,这是买家变相提高交易对价。”
而国内的情况是,国内CDM项目由发改委统一协调,并且成立了CDM管理委员会和CDM基金。吕学都告诉记者,到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批准的CDM项目已经达到1150个。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但是真正符合联合国要求,并且直接进行碳交易的项目只有51个,成功率不足5%。”我们拥有的很多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的节能环保技术,但最后因为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较长或者难以转换为‘生产力’而被迫流产。”林峰说。
不过,《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一位人士认为林峰的话有些偏颇,“需要审核的项目特别多,而机构的工作人员有限,中国的项目需要慢慢排队接受审核。”
据了解,目前中国有近90%的CDM项目是外资企业采取投资或者技术合作的方式与中国企业合作,通常会与中国签订5年、10年的买断合同,以博得碳排放的低价。
“低价买断,我方图的是短期利益,而在未来,我们承担相应的减排义务后,很可能还需要到国际市场上去高价买回这些碳排放权。”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刘军红提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