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布脱贫落实意见 要求大力推进光伏扶贫

文章来源:陕西日报2016-02-15 15:31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四、大力扶持产业就业脱贫

(五)发展特色产业。制定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陕南重点发展茶叶、生猪、柑橘、核桃、猕猴桃、魔芋、中药材等,关中重点发展苹果、奶畜及设施蔬菜等,陕北重点发展小杂粮、苹果、红枣、马铃薯、养羊等产业;加强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培育,通过吸收贫困户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强化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矿产资源开发、生态旅游服务等二、三产业发展。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项目;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向贫困地区发展,为贫困农民提供就近就业平台;大力培训职业经理人,到贫困地区帮助发展产业;科学合理有序开发贫困地区水电、煤炭、油气等资源,赋予土地被占用的村集体股权,让贫困人口分享收益;探索水电利益共享机制,将从发电中提取的资金优先用于水库移民和库区发展;引导国有、民营企业设立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2016年出台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和到贫困地区投资办厂的鼓励政策。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六)打造劳务输出和就业平台。加大贫困地区劳务输出培训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建立就业和社保服务平台,引导企业在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扶持,组织实施农民创业示范工程;对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贫困人口,输入地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帮扶责任;在高校和高职开设扶贫特色产业培训班,免费培训未考上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加强就业援助,落实就业见习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政策;鼓励驻地企业优先招收本地贫困户子女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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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抓好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试点,总结经验,适时推广;探索将财政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贫困户享受收益;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扶贫资金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优先安排贫困地区符合环保安全条件的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及探矿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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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着力加强教育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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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大教育支持力度。从2016年起,对免费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前一年在园幼儿每年给予750元生活补贴,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对贫困家庭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杂费,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的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一次性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实行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全覆盖,仍有困难的,再由高校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资助专项基金给予补助;扩大省属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积极争取国家增加我省“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教育经费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从教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2016年上半年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教师招聘引进办法,建立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全面落实贫困地区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行大城市优质学校同贫困地区学校结对等帮扶措施,努力办好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和远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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