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去年12月初发布的《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中确定的了PPP模式项目的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包括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水利、资源环境、生态保护等环境项,以及新建市政工程和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等。
《指导意见》将我国适用PPP项目分类成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三类。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经营性项目,和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准经营性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具体形式推进。对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非经营性项目,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委托运营(O&M)等形式推进。根据《特许经营办法》第三条和第五条的说明,特许经营应包括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BOT,BOOT等)等几个步骤,并获得收益。据此推断,特许经营类PPP主要适用于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项目,而非经营性项目主要与外包类PPP搭配。而我国传统上以融资为目的的建造——移交(BT)形式是不在PPP操作形式范围之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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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国内发展状况
现实中,PPP模式在西方发展的程度有限,且差异较大。欧洲在PPP模式发展方面较为领先,英国又是其中的佼佼者,PPP模式的累计投资额在本世纪初期(2001~2006年,Blanc-Brude, Goldsmith, and Valilla 2007)一度占到公共投资额的三分之一(同期其他欧洲国家该比例通常在10%以内),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该比例下降至15%以内。而向来推崇自由市场竞争的美国,PPP发展较为落后,国内规模仅数十亿美元。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路易吉.津加莱斯在其新书《人民资本主义》(国内译作“繁荣的真谛”)中也间接指出了美国PPP发展落后的制度原因,共和党人喜欢这类合作,因为能贯彻其小政府的理念,而民主党人对PPP发展的好感,只有在通过合作可以不与企业界发生冲突(甚至取得其支持)的情况下才会出现。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就我国来说,自2014年开始,中央和地方支持政策不断加码。2014年12月,财政部先公布了30个PPP示范项目,总投资约1800亿元。2015年5月,发改委在门户网站开辟了PPP项目库专栏,公开发布PPP项目共计1043个,总投资达1.97万亿。据媒体报道,第二批PPP项目也公布在即。根据财政部2015年4月印发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简称《论证指引》),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不超过10%。根据今年两会公布的预算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4.6万亿元,10%即1.46万亿。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对半出资的保守比例计算,2015年新设PPP项目可达3万亿。令人尴尬的是,据媒体报道,已推出的PPP项目中,签约率不足两成。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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