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聘请专家开展 “物有所值”评价。根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第八条之规定,今年1月,秭归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聘请北京交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等单位的PPP、财务金融、桥梁隧道等方面专家组成的“物有所值”评审小组,从“性价比、全生命周期价格、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财政承受能力”四个方面, 采用问卷调查和综合评分法开展了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专家组给出了“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是合适的,符合物有所值原则”的评价意见,为县 委、县政府决策和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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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PPP合作人。为充分利用省级政府采购平台规范运作及省级评审专家库专家的优势, 经请示省财政厅同意,本项目在省政府采购中心开展PPP合作人政府采购。秭归县按照财政部出台的《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迅 速启动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工作,对采购文件中的核心内容,即磋商时不可谈判核心条件及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提请县政府专题办公会议进行审查。省 政府采购中心组建工作专班指导磋商文件的编制,并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了评审,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PPP合作人竞争性磋商采购。经过多轮磋商和合同确认 谈判,最终确定了武汉市政集团联合体为本项目的PPP合作人。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三、经验与启示
试点工作在短时期内能够取得阶段性成效,与当前的宏观政策环境密不可分,同时得益于五个方面的主观条件: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国家相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到现场调研指导。 2014年11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东到秭归调研,充分肯定了秭归县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筹措香溪长江公路大桥建设资金的思路。同年12月, 省政府办公厅发函要求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和宜昌市、秭归县政府“探索采取PPP模式,通过招标形式按规定程序确定合作伙伴”。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黄 楚平和宜昌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及市委常委、副市长宋文豹,副市长袁卫东等领导多次主持专题办公会,研究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二是主管部门全力支持。试点推进过程中,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发改委、省政府采购中心和市财政局等部门对该 项目给予了极大关注和支持,为试点工作加速推进付出了艰辛努力。特别是省财政厅金融处、政府采购处以及省政府采购中心,在项目论证、交易结构设计、PPP 合作人采购等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悉心提供业务指导,积极开展协调衔接,真正体现出“县级项目、省级统筹”的工作魄力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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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工作团队尽责给力。作为项目发起方,秭归县政府不推不让、自我加压,及时成立了由县长亲自挂帅、常务副县 长牵头抓总、县直相关部门一把手分工协作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同时从县财政、交通、发改等部门抽调多名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在近一年 时间里,项目协调小组先后20多次到省厅、市局汇报请示、争取支持,各工作专班开启“5+2”、“白加黑”工作模式,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为项目有序推进 提供了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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